地下水检测井建设洗井取样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地下水检测井建设洗井取样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方订单数量、型号、技术参数等需求,提供符合《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标准配套要求的地下水采样洗井设备以及配件、材料等(涵盖相关产品的功能设计、供货范围、材料选择、加工制造、质量保证、检验验收、包装运输、技术资料及服务等方面)。
包号
物资名称
性能描述
预估数量(套)
地下水洗井取样设备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暂定数量,招标方不对数量进行承诺,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实施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交货期为单次订单下达后日内交货。
.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其他: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油爱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和中标方签订合同(北京中油爱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生产和制造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
.业绩要求:近年内(年月至今),投标人具有所投标的同类产品同型号的销售业绩至少项,并提供合同(或订单)和发票。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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