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中心医药品质量安全,降低价格成本,保证常用药品品种齐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议)标内容:医药品。
二、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南华大学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货能力强,品种、规格、剂型齐全,售后服务周到。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时,下午:至:时,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⑤药品经营许可证至南华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医务所报名。注:其中第①③项收原件,第②④⑤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南华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医务所红湘校区室。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议)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议)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议)标地点:南华大学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室(求是园学生食堂四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办公室电话。
南华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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