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环境学院阳光实验棚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鸿翔大厦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学院阳光实验棚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理工学院环境学院阳光实验棚建设 项,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日历日。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响应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报价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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