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眼科影像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眼科影像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眼科影像管理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万元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说明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中包含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必须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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