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博兴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就博兴县第四中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一、 采 购 人:博兴县第四中学地 址:博昌三路号二、代理机构: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博兴县胜利二路号三、项目名称:博兴县第四中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山东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电气设备项目编号:-四、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博兴县第四中学教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拟采购一批护眼教室灯、护眼黑板灯;、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五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博兴县胜利二路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传至代理公司邮箱(@.)同时将所有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胜利二路号室,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九、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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