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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