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依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盟首府项目区冬季清雪服务采购。
.采购人: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清雪面积共计平方米。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盟首府项目区冬季清雪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末。
.服务地点: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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