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五十二教育集团智诚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号文件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春市及二道区两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五十二教育集团智诚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概算、绿化设计等所有为达到本项目使用功能的建筑设计;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项评估和审查;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图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项目规模:新建中小学教学楼、配套综合楼和两个门卫,以及校园道路、停车场、供水、供电、绿化工程等。占地面积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绿化面积.㎡,运动场面积㎡,道路及停车场面积.㎡。建筑面积.㎡,其中中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配套综合楼建筑面积.㎡,两个门卫建筑面积㎡。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远达大街以西、金庭路以南。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年-年(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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