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港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标段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个标段,即-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码头二期工程-门座式起重机采购过程中的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服务、竣工结算和其他事项管理。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之日起算,至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
、项目地点:盐城港滨海港区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核发的设备监理乙级(港口工程)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月日以来)承担过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服务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周岁;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 投标人近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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