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什)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喀什市(电子邮件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报价要求 超市经营服务 详见技术商务要求 年 以喀什市市区为中心公里内的两个点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要求 说明 本项目分一个包,共个点位,每个点位分别家,共招家供应商(排名第一、三名的供应商配送第一个点位;排名第二、四名供应商配送第二个点位) .每家供应商销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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