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次采购)的潜在服务商应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夷采计备【】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遴选一家服务商承担宜昌市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 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蔬果类、水果类、米面油类、调料类等,同时还包括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人将根据服务商年度供货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供货服务合同,供货服务合同每年签订,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服务商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服务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以上....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