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关于永利村三干河沿线厂房屋面更换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利村三干河沿线厂房屋面更换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万元,招标人为乐余镇永利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更换屋面约㎡等,招标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永利村三干河沿线厂房屋面更换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年月—年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年月—年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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