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包括大洋街道个小区、个点位,五星街道个小区、个点位,文峰街道个小区、个点位,先锋街道个小区、个点位,毓龙街道个小区、个点位,东亭湖街道个小区、个点位,新洋街道小区、个点位,本项目总计个小区、计划建设点位个,涉及户的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投放、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拣、运输及处理等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备注:年=++。服务期第年,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续签年,续签不得多于次。)
设备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需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到位、调试,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运营服务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备注:年(++)。服务期第年,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续签年,续签不得多于次。)
质保期: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质量要求:质量和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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