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喀什车务段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展示柜和出站引导牌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喀什车务段现就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展示柜和出站引导牌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个包件,包件标的名称、设备型号、数量、要求等内容如下:
设备型号、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展示柜
*、*
个
出站引导牌
*
个
具体要求:承包人与发包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于月日前将物品运输至喀什车务段喀什站(具体明细详见合同或来电咨询),如有运输损耗承包人应予以承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询价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报价人需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技术(质量)规范及售后服务要求
.报价人供应的产品,应对质量负责。
.规格大小:全柜使用亚克力板制作,规格为** ,柜体部分制作层个格挡、中部展区正、侧三面为厚度不低于的超白玻璃,柜体后应用膜布展示相应的物品名称,每个展示柜(带个轮,柜子后双开门可加锁)附带三个立牌亚克力热弯*和一个物品目录牌,目录牌应具有相应的稳定性(*)。
.定做好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展示柜和出站引导牌要符合要求。
五、报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报价文件。
⑴文件包含:个电子版报价单(格式、顺序不能改变),一套扫描件(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用)、制造工厂授权书(代理公司使用)、企业信息表以及每个包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销售、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内容须一致。如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视为报价无效。(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如有需要报价人澄清的内容,请报价人予以澄清。)
⑵《报价单》表格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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