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号)的文件精神,基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疫情防护物资实施“绿色通道“的紧急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有关事项以本采购文件为准,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合一混采管)第十批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合一混采管)第十批万管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合一混采管)第十批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资格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 ;()投标货物为进口货物的,该货物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相关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号牛山广场号楼室)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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