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列尾标示灯(侧灯) 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车辆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列尾标示灯(侧灯) 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客车列尾标示灯(侧灯)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议价接受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名。、本次集体议价只接受在注册企业参加。、设备配件、工具配件投标厂家需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报价人须提供近期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及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其他要求见各标段要求。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日 时 分至 时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车辆段 详细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包头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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