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口岸疫情防控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口岸疫情防控区建设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珲春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项目对珲春口岸综合服务楼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系统改造,项目建成后拟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间,在疫情发生时形成疫情防控区。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近海街太阳村,珲春(长岭子)口岸院内。 .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需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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