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西铁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机车限鸣装置原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陕西西铁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机车限鸣装置原材料采购采购公告组织公开谈判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公开谈判。 二、采购内容: 包件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税率 (%) 备注 包件 机车限鸣装置原材料 台 本次公开采购供应商应按照以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备注: ()采购范围包括:招标生产用物资采购。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以公开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三、技术规格详细见附件 四、公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资格的生产商。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产品限鸣装置中的电笛需满足《机车零部件首件检验办法》(铁总运〔〕号)或《机车技术管理规则》(铁总运〔〕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达到装车使用条件。需经中车下属机车修造企业进行的首件检验合格或局级及以上机务主管部门进行的技术评审,并经过装车运行考核、批量装车验证合格。本次招标产品限鸣装置需提供原铁道部批准的验收呈报表。 、生产能力要求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含图片)等明细表。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需提供年内国铁集团下属单位配属机车加装机车限鸣装置电笛(满足/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部分:电笛》技术条件要求)的装车运用证明(不少于台,附中车下属机车修造企业或局级及以上采购合同及结算证明),运行考核报告。 、具备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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