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一、招标条件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硬件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硬件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五标段:国产电脑入围采购;六标段:国产打印机入围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硬件设备采购五标段(二次招标);()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六标段(二次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硬件设备采购五标段(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工商登记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原厂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在近三年服务银行业客户数超过个(以相应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起至今)完成至少五个万以上独立实施的银行业国产电脑采购案例;(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至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须在西安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具有所售产品的西安本地的专业服务团队,常驻西安技术人员不少于三人(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原厂商技术认证(提供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三网失信企业目录(提供三个网站未列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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