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科研所复杂环境下便携式数字同频无线中继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科研所复杂环境下便携式数字同频无线中继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前端接收单元 末端接收单元 前端发射单元 末端发射单元 频率合成单元 锁项环单元 控制器单元 音频单元 存储单元 同频中继单元 天线套装 供电模块 物联网控制器 三元聚合物铝电池 连接线缆 组合立杆 辅材 移动背负式装具 移动背负式装具电池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 .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我单位本次采购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保证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在使用地城市有专业售后服务部,质保期内要求投标人需小时内回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能在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卖售后服务。 ②我单位管辖范围内供应商应有固定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③在使用质保期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的损坏,投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无法维修或使用时,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单台对应免费整机更换。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根据要求按规定时限发至指定地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途中损坏由投标人按损坏数无条件补齐。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 ②在配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投标人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买的配件;在配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投标人应免费向买方提卖配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投标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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