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用车辆维修保障服务网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用车辆维修保障服务网点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七)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个月以上(截至年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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