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电务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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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电务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网上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实施地点和采购供应期限
.项目名称:食堂材料配送
.项目内容:除米、面、食用油外的荤、素、调料等副食材
.供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按徐州电务段机关食堂要求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如遇食堂改革,配送服务立即停止。
.供货地点:徐州电务段机关食堂。
二、采购依据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徐州电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三、技术及相关要求
.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食材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规定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除海产品为冷冻外,时令蔬菜、肉食品等应为新鲜、非冷冻食品)。
.冷冻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猪肉、牛肉等肉类食品必须为鲜肉,猪肉、牛肉、鸡鸭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豆制品及其半成品、禽蛋、鱼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四、报价须知(包含报价单价、总价、普票、增票、税率等)
.所有的报价中的货币单位表示方式均以人民币形式表示,采用含税和不含税单价分别报价,标明税率,当税率发生变化时,以税前价为准。
.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条上注明潜在承包商名称、项目名称、骑缝处加盖公章。如果潜在承包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盖标记,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报价文件中应附有潜在承包商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版式用 纸、双面打印(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潜在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潜在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唯一代表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签字处进行签字。正本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必须整洁,复印件清晰可辨认。每页有按连续顺序编写便于查找的页码(封面,封底除外,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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