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分公司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济宁市分公司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采购地址:济宁市洸河路号人保大厦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运河路新城发展大厦座室联 系 人:赵经理联系电话:、包组划分:个包,包:菜品类配送商,预算约为万;包:肉禽蛋类配送商,预算约为万;包:米面油配送商,预算约为万;包副食品、调料配送商,预算约为万。、项目说明:本项目济宁市分公司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蔬菜配送(或种植、销售)等相关项目或专门肉品加工企业),并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需提供两名以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及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供应商必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开标之日起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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