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新隆股份合作经济社原坚隆化工厂竞投租赁(二次)公告
乐从镇新隆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委托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定于年月日上午:在乐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三楼)对原坚隆化工厂进行二次竞投租赁。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
面积、位置
用途
租赁年限
竞投底价
竞投 保证金
合同 保证金
租金递
增情况
备注
原坚隆 化工厂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位于乐从镇原坚隆化工厂
仓库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元 /平方米/月
元
元
第四年起每年递增%
乙方在缴交租金的同时,还需缴交标的物每月每平方米.元的附加租金,租金和附加租金按占地面积计算,按每月收取。
、标的物所在位置:详见标的物基本情况表。
、标的物用途:仓库。
、出租的起止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金收取方式及递增情况: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前签订《租赁合同》,且在签订合同当日即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月的租金。之后按以下方式缴交租金,按月缴租,乙方应当在每月日前缴交当月的租金,如遇节假日可顺延。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加收日息万分之八的滞纳金。如在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一个月或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没收合同保证金解除合同,收回上述物业和追收拖欠租金及滞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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