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宛示范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标段划分:个标段
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计划工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人近年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日内。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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