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的委托,现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万元,最终以实际配送情况为准据实结算。 .招标需求:为招标人按时按需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配送站点共计个,分别为陈家湖车站食堂、老河口东车站食堂、老河口车站食堂、洪山咀车站食堂、丹江车站食堂、黄康车站食堂、谷城车站食堂、谷城车站货运食堂、谷城北高铁站食堂、黄家营车站食堂、丹江口高铁站食堂、浪河车站食堂、武当山车站食堂、武当山西高铁站食堂、白浪车站食堂、十堰车站货运食堂、十堰车站食堂、十堰东高铁站食堂、花果车站食堂、小花果车站食堂、胡家营车站食堂、车务段机关食堂,投标人须将食品原料配送至各车站食堂指定货架并分类摆放整齐,否则招标人不予签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连续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在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且对本项目报名; .投标人不存在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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