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龙路与合东路交会处山体修复及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宜伍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山体清表约㎡,计划栽植银杏株,桂花株,紫玉兰株,樱花株,紫薇株,木槿株,雪松株,大叶女贞株,鸡爪槭株,栾树株等。
.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新建休闲平台、铺设混凝土路面、苗木栽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金龙路与合东路交会处。
. 建设工期要求: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
.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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