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机务段年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牡丹江机务段现就牡丹江机务段年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对本段内厂区内垃圾站的垃圾进行定期清运,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项目经营的市场准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我段无相应的经营许可,故申请业务外包。牡丹江机务段年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具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适用于本段垃圾压缩设备相匹配的专用垃圾清运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内近期至少一个月的的企业完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能够开具%或%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未处于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网址:://..///?=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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