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已由汉中航空智慧新城经济发展局以汉航经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内横六路以北,文柳路以西区域; . 工程规模: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三期总建筑面积为.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四、五地块住宅、商业及地下车库等。; . 项目估算总投资总额:. 亿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总投资约. 亿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为. 亿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 .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标段:本次招标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设计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施工内容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施工企业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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