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第十九次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第十九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项目线路全长. 公里;羲皇大道(甘肃核地质二一九大队-颍川河口)地下综合管廊全长 .;市政道路改造(水家沟至潘集寨)全长.,其中,与有轨电车合建段长.,无有轨电车段长.。同步实施相应的供电、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有轨电车:有轨电车部分为全部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费用,主要包括通信、售检票()、信号、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站内客运设备(电梯)、给排水及水消防、通风空调、动力照明、工艺设备、维修设备、厨房设备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综合管廊:主要包括全部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通风工程、监控工程、弱电工程、泵井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支架、桥架、吊架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充电轨及避雷器,包件号:--.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且唯一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如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系列认证、系列认证、系列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提供通过、、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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