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渭滨区政府批准,宝鸡市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作为委托人,现将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广元路号部分房屋租赁权转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交易中心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
标的情况:
房屋坐落:宝鸡市广元路号,渭滨区教体局办公楼一、二楼临街建筑。
现在状态:租赁合同年月日到期
总面积:㎡
起拍价: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注意事项:
()该次标的租期以整年计,年租期。租金按年支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租期自行解除,损失由双方约定共同承担。
()未经宝鸡市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造、装修房屋。
()具体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电子竞价按照年租金标准进行报价。加价幅度具体请以电子竞价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二、
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注意事项:
()该标的现有承租人承租,且承租人均有继续承租的意思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出租房屋用途以上标的物均可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不含餐饮、辅导培训、高噪音、高污染及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承租方且须符合有关行政部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消防、安监、治安等领域的有关要求。
()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详细说明租赁目的、用途(采用上传附件形式,在受让方承诺书中写明),不符合上述委托人要求的房屋用途的,谢绝报名。
三、公告期:自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四、竞买保证金:¥.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网上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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