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龙舟路号西第卡商铺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商铺/总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标的物所在位置: 台城龙舟路号西第卡 。
、发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交易底价:¥.元/月。
、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竞投保证金:¥.元。
、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危险 。
、租金递增方式:每年为一个租金款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五。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的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承租方必须补偿三个月承租款给出租方,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收回本项目使用权。
、在合同期内, 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使用权并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间,承租方要依法文明经营,要严格遵守&;三小场所&;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包括禁止住人、防火安全等),否则,责任自负,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项目按现状出租。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在租赁合同期内,该租赁商铺如国家或市政建设及街道重点工程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租赁商铺交回给出租方,征用商铺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 日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