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新建包头供电生产综合楼及配套工程 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的公告 (公告编号:-) .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包头供电生产综合楼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大修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号),新建包头供电生产综合楼及配套工程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 .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新建包头供电生产综合楼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新建包头供电生产综合楼及配套工程位于位于包头供电段南侧。 .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新建房屋面积控制在,其中新建供电生产综合楼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控制在;门房及配套消防泵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新建供电生产综合楼一层层高.,二~四层层高.,建筑总高度.;门房及消防泵房建筑高度.。 .院内规划不拆除平房进行外立面改造,更换破损门窗等。 .对包头供电段既有餐厅进行改造,拆除原餐厅内库房、移设洗漱间等,扩建餐厅。 .包西车辆段废弃锅炉房改造成包头供电段培训教室,改造面积。 .院内混凝土、广场砖硬化,绿化及围墙封闭、新建伸缩门、铁艺大门等。 .预算费用:.元,具体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近三年( 年~ 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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