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城市大数据平台(暨块数据平台二期)建设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城市大数据平台(暨块数据平台二期)建设方案 .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块数据平台二期在一期建设已实现数据能存、能管、能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数据用好、供好、管好、存好、护好,持续打造新区城市级数据资产管理新模式,成为新区数据资产的“大管家”,全面发挥城市数据底座支撑承接疏解、数字政府、智能城市建设发展的能力,助力雄安新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区全栈式数据服务能力:夯实底层基础能力,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做厚数据治理,做实可信共享服务,丰富数据服务,实现雄安全域数据高效管理、实时聚合、深度融合、智能分析,为业务系统提供高质量数据与平台服务。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建设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附投资概算)及后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完成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配合本项目验收工作;()配合本项目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工作;()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家。. 服务期限:本项目包括设计周期和实施配合期,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评审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并应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月度或紧急时间节点的要求;实施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有变化应以采购人要求和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 质量要求: 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个设计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类设计业绩(或服务内容中包含信息化平台建设类设计)。()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年内(从响应文件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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