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独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独山县政务办事中心及会议中心等办公区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独山县政务办事中心及会议中心等办公区租赁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不限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租集中办公区,能满足政务及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公、会展会议、信访接待、公安办公等功能的综合性办公区域,各种设施功能齐全,性能安全可靠,能够正常运转,制定有应急安全保障区域。租期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位于独山县主干道旁且在独山县政府直径范围公里以内唯一能满足独山县政务中心、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团委、独山县政法委、独山县融媒体中心、独山县公安局、独山县委办(机要保密科)、独山县司法局、独山县信访局、独山县总工会、独山县妇联、独山县文联、独山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计家单位租赁需求的建筑物群。、租赁建筑物群面积共.平方米,能完全满足租赁方实际租赁面积要求,能很好盘活国有资产。、产权所有人为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情形,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鑫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井城街道创客大厦二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位于独山县主干道旁且在独山县政府直径范围公里以内唯一能满足独山县政务中心、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团委、独山县政法委、独山县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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