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管理一区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变电站部分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孤东管理一区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孤东管理一区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管理一区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变电站部分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 .标段划分:一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标段招标范围:变电站及、线路接入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工作量以施工蓝图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②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以来有新建变电站施工项目(电压等级≥)业绩;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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