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富满油田区地面骨架工程(安眼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参照工程设计确定的摄像头数量和点位对监控系统进行设备选型、系统设计、采购以及安装部署。对实现全厂区智能化监控所需要的算力、存储等数据进行估算、并对相关的边缘计算、网络传输、存储相关系统进行设备选型、系统设计、采购以及安装部署。
.招标范围:开发适合于塔里木富满油田区地面骨架工程安眼工程(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负责实施部分)的视频智能不安全行为监控平台,能够运行满足要求的视觉识别算法。达到及时自动识别不安全行为,并发出预警信号,同时满足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安眼工程&;视频智能分析技术白皮书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以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 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或、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师等同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年或年以上油气田工作经验;
()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网络通讯或电子信息或安防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师等同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安全人员(或安全员)不少于人,并取得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提供: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业绩要求:无
.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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