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场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号传媒中心号楼负一楼,合计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与租金 .甲方将上述场地提供给乙方安装电信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一套,产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共[ ]年,租赁起始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同时甲方负责日常配合管理服务,在乙方施工、维护和维修时甲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甲、乙双方商定每年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肆仟叁佰贰拾元整 ],小写[ ]元,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提供的免租金中心机房计算:元/平方米/月),甲方开具正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乙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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