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姜家湾村居民安置点(同福花园)三期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号文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姜家湾村居民安置点(同福花园)三期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姜家湾村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新建栋安置房均为层。本次采购栋安置房电梯,其中有机房客梯(担架、消防)台,有机房客梯(无障碍)台,共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工期要求(履约期限):日历天。其中:交货期: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批次电梯在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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