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罗伟邑加油站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竞标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以《关于云南石油分公司联营建设罗伟邑加油站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 号)文件批复项目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理石油分公司鹤庆罗伟邑加油站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鹤庆罗伟邑加油站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项目地点: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罗伟邑加油站。
.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个标段。
.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含税)。其中,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万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万元。
.采购范围:鹤庆罗伟邑加油站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承包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日历天内按照相关评价标准或预案标准完成相关工作。
. 本项目承包商资质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承包商资格要求
.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年以来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环境类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个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响应文件需提供人员资质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资质由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无法核验且承包商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内提供证件真实性证明材料的视为造假行为;
()年以来,项目负责人有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环境类评价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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