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机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机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需符合下列要求: . 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内无因项目实施不良产生的法律纠纷,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场地使用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证明;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相关使用合同/手续复印证明),场地使用期限须大于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一年)期限。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囯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囯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二、第二标段需符合下列要求: . 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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