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北辰开发区欧盟产业园区屋顶光伏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为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北辰开发区欧盟产业园区屋顶光伏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北辰开发区欧盟产业园区屋顶光伏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天津北辰开发区欧盟产业园区屋顶光伏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年或年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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