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二、 项目编号:--(-)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包,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副食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江苏南京
一年
说明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服务的包装、装卸、保险、保存、配送运输、搬运、验收、检验、税金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根据采购人上年度供应实际,年预计采购金额约为万元。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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