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电源设备买卖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电源设备买卖框架协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采购项目简介.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电源设备买卖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项目概况: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电源设备买卖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经过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公开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范围: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线性电源/台线性电源-台注:该数量为预估,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需提供具有完整齐全的检测合格证明;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地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发文发证时间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近三年(至今)以来具有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能证明供货设备的数量)。()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要求:☑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