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颍上县杨湖镇叶岗村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颍上县杨湖镇叶岗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颍上县杨湖镇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颍上县杨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颍上县杨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上县杨湖镇
. 建设规模:、新建涵管桥座,其中突击队路座,胡杨路座;、新建混凝土道路长,面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其他:()项目开标全过程将通过“钉钉 ”进行实时直播, 通过“钉钉 ”扫描“二维码”进群观看现场直播。附直播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
()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当地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实现就地就业增收。
(一)劳务报酬:本项目是以工代赈工程,承包方须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聘请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安排当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及其他 低收入人口等参加。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及其他 低收入人口不少于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 .万元。务工人员劳务报酬由财政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按月打卡....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