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户垂管企业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咨询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户垂管企业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跟踪咨询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造价(预算)、合同、工程管理、建设资金、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等事项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
.预算金额:元,其中:工程造价(预算)评审费用元;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元。
.付款方式:
()出具项目工程造价(预算)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后工程造价完成项目施工招标,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本项目工程造价(预算)评审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出具经采购人审定的正式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剩余应付价款。
()采购人根据完成实际工作内容进行支付,若存在终止的工作内容和事项,采购人不予以支付相关工作内容和事项的相应价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审计: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审计: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财务审计负责人:具备审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单位(全部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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