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门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河津市人民检察院门房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项目需求:本次采购共设包,河津市人民检察院门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门房及室外拆除改造。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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