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经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文件(宛高政【】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格栅水井、调节池、综合池、高密度沉淀池基础、深度处理车间、巴氏计量槽、综合楼建设、室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除臭设备基础;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工程、工艺管线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公证;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和年以来连续个月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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