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楼、#楼电力增容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楼、#楼电力增容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叁【】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楼、#楼电力增容工程。
.招标范围: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电力增容。#、#厂房外环网柜至#、#楼内外变配电供电设施及开闭所和配电室,详见图纸及清单(室外两台箱式变压器的设备由建设方提供)。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工期:天。
.成果或目标要求: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地方性法规及使用方要求,并由供电部门审查合格后交付建设方使用施工完成后保证达到送电验收标准,并负责完成送电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行业五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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