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委托,对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项目(标段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项目(标段一)。
二、项目概况:
招标人拟采购外置式颗粒燃烧机(含配套的控制器,以下同)套(其中:石城县套、瑞金市套、会昌县套、安远县套、信丰县套),包含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标识牌、质量保修期保障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总价为.元(控制单价为元/套),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完成供货,具体详见采购需要。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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